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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德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十七届区委第八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德城区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5-07-22

(社会公开稿)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2日至11月15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发改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1月14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发改局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进展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德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意见,全部认领、照单全收,对照整改台账,逐项查摆落实,逐一细化分解,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抓紧抓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反馈问题,站在讲政治、讲规矩、讲纪律的高度,切实提高认识,不折不扣地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二是坚持求真务实。针对整改问题逐条梳理、逐项研究,列出整改台账,拿出整改方案,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工作措施,明责履责尽责,全面提升工作水平,坚决把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

二、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一)关于“存在巡察整改不到位情况”的整改。

1.关于“‘请假审批制度不规范’问题依然存在,多人病假、休假无领导审批签字”的整改。

一是做好建章立制。完善请销假和考勤等内部管理制度,形成“制度管人、流程管事”的良性机制。全体人员集体学习《德城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办法》,规范产假、婚假、探亲假等请销假流程,按规定填写《请销假报告单》,对未按规定请假审批人员已进行谈话提醒。

二是强化制度刚性约束。严格执行请销假审批与报备流程,工作人员外出公务全部报备。相关人员已进行谈话提醒。

2.关于“‘民主生活会材料雷同’问题,个别党组成员仍未整改”的整改。

一是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查摆。从典型个例抓起,从全体人员整改做起,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端正态度,对往年材料进行重新梳理,认真整改落实,逐一查摆整改,坚决杜绝此类情况。

二是针对材料雷同问题,相关同志已深刻认识到错误严重性,并已进行情况说明,保证从思想根源剖析问题,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坚决杜绝此类现象。

3.关于“‘以工代赈主动作为不够’问题,整改后又出现新问题”的整改。

一是持续加大培训宣传力度。2025年3月份,印发全区《以工代赈政策文件汇编》,召开全区以工代赈工作规范提升培训会议,持续政策宣传,进一步规范群众务工组织和劳动报酬发放。

二是积极争取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为二屯镇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丰乐屯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争取专项资金200万元,预计带动群众务工101人,发放劳务报酬75万元。

三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相关同志进行深刻反思和检讨,下一步坚持实事求是开展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二)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助推开创首善之区建设新局面有差距。”的整改。

1.关于“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够,思想政治建设抓得不牢”的整改。

(1)针对“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表率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

一是制定印发《区发改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今年以来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学习6次,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引向深入。

二是按照《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制定区发改局党组学习计划,各党组成员按照要求,列出学习清单,严肃认真开展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通过自学、集中研讨等方式,将理论学习内容和发改业务工作进行深度融合,结合区域经济等内容的要求进行深钻细研,深刻理解研究,达到以学促长、以学促进、共同提高。

(2)针对“政治理论学习氛围不浓厚”的整改。

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系统性、全面性和主动性,克服实用主义倾向,通过召开局党组会议、全体党员干部会议、主题党日等传统形式,利用灯塔党建、德城党建等新媒体平台,加强全体人员对理论知识学习理解和持续转化能力,真正做到在业务中寻找问题、在党建中寻找根源。

二是采取在线学习、交流研讨、案例分析、调查研究、撰写学习笔记等形式进一步规范学习管理,实行阶段化验收评比,通过持续不断的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业务工作水平。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3)针对“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不走心、不过脑”的整改。

一是针对学习材料“克隆”问题,已对相关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严肃指出问题严重性,要求相关同志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严谨工作作风。相关负责同志诚恳接受批评教育,深刻反思自身存在的思想偏差和作风不实问题,明确表示将以此为戒,在今后的工作中坚决做到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杜绝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确保各项工作经得起实践检验;强化责任担当,以扎实作风推动工作落实落地。

二是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主题党日开展“遵规守纪”专题研讨,组织党员干部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撰写研讨材料,深入交流研讨。

三是通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导思想、党纪法规解读、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在身边”系列活动,推动廉洁文化融入党员干部生活日常,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引导党员干部“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将纪律教育与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时刻绷紧廉政安全弦。

2.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

(1)针对“党组成员分工不明确。未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和机关党建工作进行明确分工”的整改。

一是根据工作需要,明确班子成员分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和机关党建工作分工,并将上述工作任务明确到个人,同时,进一步优化科室、人员配置,促进人员的优化组合,努力形成人事相宜的工作格局。

二是进一步全面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健全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形成权责清晰、协同联动的责任闭环。

三是坚持党组书记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分管领域党建与业务“双抓双促”要求,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开展述廉述职评议等,推动压力传导到“神经末梢”、责任落实到“最后一公里”。

(2)针对“党组抓党建带队伍职责落实不到位”的整改。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健全组织生活制度,完善流程管理,确保执行标准化、规范化。已按规定召开党建专题会议2次,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是坚持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围绕重点业务工作,实施党建与业务联合联动创建活动,促进党建与业务协同发展。

三是建立完善党员干部监督制度,强化监督执纪,以刚性约束惩戒不担当、不作为行为。加强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坚持思想导向,坚决破除庸懒散拖思维,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3)关于“‘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严谨”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深入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已规范“三重一大”事项提前报备和会后备案程序,坚持会前向区纪委监委派驻组申请派人参加,会后及时向派驻组提报备案表。

二是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会前充分调查论证,酝酿到位,提前报备。会中坚持集体讨论决策,坚决落实主要负责同志末位表态程序。

3.关于“项目谋划推动有短板,统筹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的整改。

(1)针对“重点项目建设监管调度不到位”的整改。

一是加强重点项目督导调度,逐一建立进度台账,逐一进行调研分析,制定推进方案,加强与镇街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对项目建设征收、用地、规划、资金、政策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密切加强沟通、协调,尽力尽快攻坚克难。

二是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制定资金拨付进度计划,帮助解决资金难题,确保不因资金拨付影响工程进度。

(2)针对“项目谋划质量有待提升”的整改。

一是开展1次专题调研活动,更新储备项目清单中项目最新进展情况,对已开工项目进行全覆盖实地检查,所有项目建设平均进度符合时序要求。对个别因配套资金压力较大导致进度稍慢的项目,已协调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给予帮助支持。

二是建立重点项目例会制度,加大谋划项目储备力度和论证力度,识别项目可能面临的技术、要素、市场、财务等风险,提高项目实效性。截至4月底已召开例会12次,召开1次全区培训会议,培训取得良好效果。

三是根据全区供地情况、财力情况建立储备项目梯度管理台账,并对重大项目实行全链条管理机制,定期调度项目进展,尽快研究化解堵点难题,全力服务项目建设。

(3)针对“项目资金利用不充分”的整改。

一是项目前期调研,深入实地调研,充分了解项目背景、需求和风险,广泛征求意见,根据和项目方的沟通,了解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是精准投向领域,严格按照上级专项领域中央预算内项目管理办法筹备项目。要求对项目进行提前研判,涉及用地、环评、用能等各项手续,积极协调各个部门对项目给予充分要素保障,确保项目成熟度高、可行性强。

三是充分利用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项目信息共享和动态监控,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和质量。每月调度报送数据,同步上传前期工作、实施过程、资金管理以及竣工验收等相关材料。

四是强化督导调度,成立工作专班,建立项目旬调度推进机制,倒排工期,主动靠前服务,及时协调项目建设推进中的困难问题。

五是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大项目资金监督监管,严格落实中央预算内资金投资项目管理规定,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及时配足配套资金,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4)针对“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成果不明显”的整改。

一是建立高效协调沟通机制,与各责任单位加强沟通交流,对推进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二是聚焦“一区四基地”功能定位,谋划重大事项,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四招四引,推动更多优质资源汇聚德城。

三是加快推进鲁冀合作,以故城战略合作协议为契机,探索更多跨省合作事项。2025年1月25日,我区与故城县签订鲁冀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协议、鲁冀高质量发展产业园合作协议,协同推进化工产业联动发展。

(5)针对“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不够”的整改。

一是优化营商环境,依据《民营经济促进法》以及山东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持续促进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行动计划(2024—2025年)》通知,结合《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集中攻坚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和我区实际情况,初步制定了区级民营经济工作方案,并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同时,进一步加强部门与民营经济主体之间的有效沟通与协作。

二是明确民营经济范畴。根据《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的规定,明确了民营经济的主体类型,并梳理形成了重点民营企业名单。截至目前,我区重点在库民营企业共计514家,其中工业类155家、服务业类72家、批发零售业200家、住宿餐饮业35家。

三是建立长效沟通机制。召开全区民营经济政策性资金培训会,50余家重点民营企业参与。与企业进行座谈交流,解答企业问题,了解企业诉求,区发改局建立班子成员包保镇街工作机制,积极开展重点企业调研和一线指导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困难。

(6)针对“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措施不实”的整改。

一是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水资源节约集约、防洪减灾能力提升、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化对外开放、城乡融合发展和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7个领域项目,进行精心谋划,精准施策,系统包装,力争将更多项目纳入省级盘子。根据《德州市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2025年工作要点》,起草《德城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2025年工作要点》,目前已完成第一轮征求意见。

二是根据《德州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2025年工作要点》,起草《德城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2025年工作要点》,正在征求各部门意见。

三是细化推进措施,严把项目申报关。加强投资情况收集汇总、分析研究,重点监控,对中心城区初期雨水治理及雨洪资源利用项目、运河宜养社区项目和运河大社区西区安置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等3个黄河战略重点项目按月进行督导调度,确保按时间进度顺利推进。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严重缺失”的整改。

一是制定下发区发改局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2025年3月13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把握好守正创新平衡,时刻警惕“低级红、高级黑”。

二是制定下发区发改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和舆情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及时排查潜在风险隐患,掌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不断提升全体人员政治觉悟和思想认识。

(三)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深入,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

1.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传导管党治党压力不到位”的整改。

(1)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整改。

一是已召开党组会议2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细化完善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制度措施,制定年度计划,推动工作落实。

二是已结合科室职能和特点,梳理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建立台账和监督检查制度,抓住重点、盯住关键少数,实现关键岗位、重点环节、重大决策监督全覆盖。在中层干部和班子成员述职述德述廉报告中,结合工作职责和分工,明确体现党风廉政工作情况。

(2)针对“未按照岗位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坚持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并重,做到两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重新对廉政风险点进行梳理排查,常态化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谈话提醒,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真正起到防微杜渐作用。

二是充分运用重大节日、调整提拔等时机,开展廉政谈话,督促相关人员严守廉洁纪律,认真履职尽责。同时,持续强化作风建设,建立作风问题责任落实机制、定期排查机制和整改落实机制等措施,不断促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

(3)针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流于形式”的整改。

已结合科室职能特点,8名核心业务科室重新梳理风险点,合理进行调整完善,制定防控措施。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同志定期进行谈话提醒,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坚守廉洁从政底线。

2.关于“机关管理软弱涣散,作风建设亟需加强”的整改。

(1)针对“庸懒散拖情况较严重”的整改。

一是强化监督管理。班子成员带头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对工作时间串岗聊天、玩游戏、刷抖音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明确岗位职责,建立责任清单,推行限时办结制度,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强化问责机制,重点治庸懒,关键清散拖。同时,坚持边总结边提升,不断总结经验做法,从长效机制入手,持续规范管理,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二是开展作风教育。通过党课、专题学习、警示教育等形式,强化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增强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坚决克服庸懒散拖思想。

(2)针对“考勤管理形同虚设”的整改。

进一步完善请销假和考勤等内部管理制度,强化规章制度的刚性约束。按照“应录尽录”的原则,已将全部人员录入考勤管理,实现考勤制度全覆盖。已落实考勤专人负责制,严格执行签到制度。

(3)针对“公车使用缺乏有效监管”的整改。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德城区公务车辆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租赁等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及时检查公车GPS定位系统,现已实现定位系统正常使用、在线监管。

二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派遣、驾驶、检查等制度规定,已建立公车使用登记台账,加强公车使用审批,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

(4)针对“保密工作管理不彻底”的整改。

一是已严格落实各项保密规定,已购置专用保密文件柜和文件夹,明确专人负责,集中管理涉密文件,坚决杜绝无关人员接触密件。

二是组织人员参加保密业务培训,熟悉保密业务和工作流程,提高保密工作重视程度,强化涉密文件管理,提升保密工作水平。

3.关于“购买第三方服务缺乏规划和监管”的整改。

(1)针对“过多依赖第三方服务”的整改。

一是对反馈的所有问题,已逐项梳理汇总,逐一理清有关责任人,实行清单化管理,逐一挂账销号。

二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按照“公开择优、以事定费”的原则,按需安排,所有服务项目一律通过党组会集体研究、科学决策,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坚决杜绝超支购买、随意购买、过度外包等情况。

(2)针对“直接指定第三方服务”的整改。

一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提高经办人员的法治意识,确保合法合规开展第三方聘请工作。

二是确需第三方服务工作,按照公开征集、资质审核、多方询价等规范流程,启动购买工作,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确保购买行为有理有据,全程可追溯。

三是注重综合评估,从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成本等方面开展综合评估评价,指导第三方开展有效服务,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合法合规、高效透明。

(3)针对“未对第三方服务质量进行监管和评估。未体现履约验收环节,缺乏有效的绩效评价和成果运用,未对报告中提出建议可行性及采纳情况进行核实”的整改。

一是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管理办法》,健全评估监管机制,对第三方开展成本监审服务期间,加强过程监管,按规定履约验收。

二是深入企业调研,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了解企业在节能降碳工作中迫切需求,按照企业需求、资金能力等条件,要求评估机构提出贴合企业发展实际的节能工作方案。同时,做好上级资金申报工作,争取节能降碳领域中央预算内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多渠道帮助解决资金问题。

三是组织开展全区2024年度耗煤企业煤炭消费真实性核查,煤炭企业清洁高效利用核查工作。

4.关于“文印费用偏高”的整改。

(1)针对“PPT制作费用异常”的整改。

一是对PPT制作费用异常问题进行全面核查,对16个文件逐一明确责任人,深入分析研判,建立问题清单,逐一销号清零。

二是坚持以查促改,进一步强化政府购买服务监管,规范采购行为,严格审核把关和监督评价,所有项目一律通过党组会集体研究、科学决策。

(2)针对“印刷费用支出与实际不符”的整改。

一是所有反馈问题已逐一建立清单,逐一说明情况原由,逐一销号清零。同时,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实行精细化管理,提倡节约,严格杜绝铺张浪费。

二是细化预算编制,详细列出印刷费用项目和金额,严格执行预算,避免超支。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纸质文件印刷需求。制定印刷审批流程,明确审批权限和责任,详细说明印刷内容、数量和用途,避免随意印刷。

5.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整改。

(1)针对“发票照片报销情况多发”的整改。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深入学习《预算法》《会计法》等财经法律制度,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确保财务管理规范有序。

二是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财务制度,制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报销、审批流程,印发明白纸,通知到单位每名同志,确保每一项财务操作都有章可循、避免随意和不规范行为。

三是强化财务审批,明确各级审批权限和责任,对每一笔报销都严格审核,确保报销内容真实、合规。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重点项目、大额资金进行专项审计,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

(2)针对“个别打车费费用报销不合规”的整改。

认真梳理不合规、不完备的报销凭证,清退超标准报销的费用。同时,已重新制定并完善财务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规范各项财务活动,严格报批流程,严把公务出行审核关。

(3)针对“超标准报销交通费”的整改。

有关人员已按规定退费并已进行情况说明。同时,进一步制定完善财务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规范各项财务活动,严格报批流程,严把公务出行审核关。

6.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整改。

针对“一是接待费报销‘三单一票一函’不齐全;二是公务卡管理制度有章不循;三是账务处理不及时;四是合同签订不严谨”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要求的“一函两单一票”接待制度和《德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德城区区级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暂行)》相关制度规定,从严把握,先审批后接待,严格禁止超标准安排接待。

二是已重新修订区发改局《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公务卡管理和使用规定,细化差旅费报销流程,坚决杜绝报销费用转至个人工资卡行为。

三是已修订区发改局《加班餐和打车费报销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审批制度,严审人数、时间及标准,及时报送财务部门审核,杜绝超期、跨期报销问题。

四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梳理汇总合同签订情况,严格审查和评估,已聘请法律顾问参与,确保合同合法、合规,公章、时间等要素齐全、内容严谨。

(四)关于“党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机关党建工作不严不实”的整改。

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

(1)针对“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强”的整改。

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已召开党组会2次,定期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制定年度计划和任务清单,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共同研究、共同部署、共同落实,真正做到在业务中寻找问题,在党建中寻找根源。2025年5月,区发改局与德州农商银行举行党建共驻共建签约仪式,并于5月15日到普利森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共建共享活动,推动了党建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

二是已调整班子成员分工,进一步充实人员力量,规范支部管理各项工作,完善台账资料,做实党务基础工作。

(2)针对“未对个别党员身份进行甄别”的整改。

有关同志已进行情况说明,已联系有关部门启动相关程序合规有据处理。党支部组织人员对全体党员进行一次彻底排查,重点围绕党员关系转接等情况,做到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全面整改,确保今后不再出现此类情况。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

(1)针对“主题党日开展质量不高”的整改。

一是加强党员监督监管和教育培训,丰富党员组织生活会内容,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增强党员参加活动自觉性和主动性,对退休的党员积极动员将党员关系转到所在社区,就近参加党内生活。

二是按程序规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认真落实签到、考勤、请假等制度,坚决杜绝代签、不签、漏签、无故请假等现象。

(2)针对“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整改。

一是已完善组织生活会程序,制定组织生活会议程和计划,会前有针对性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真正把意见谈开谈透。

二是注重会议质量和实效,引导党员认真查摆问题,深入交流探讨,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三是针对存在批评意见抄袭、对照检查材料相同的问题,由单位主要同志对其进行谈话提醒,明确专人对其有关材料进行审核验收。相关人员的应补缺失材料已全部补充到位,能够整改的已全部整改到位。

(3)针对“党员大会召开不经常”的整改。

一是每季度按时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定期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共同部署、共同研究、共同落实。

二是通过“三会一课”,充分发挥学习主体作用,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决议、指示,认真创建“过硬党支部”,把“学、做”融入日常,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4)针对“党组织负责人未定期讲党课。2023年多季度未落实讲党课制度,11月13日一天集中讲两次党课”的整改。

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制定班子成员讲党课计划表,明确任务要求,强化监督检查,提升党课质量,实现班子成员“讲党课”全覆盖。

(5)针对“部分党建存档材料缺失”的整改。

一是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将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已召开党组会议2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建立完善工作台账,把党建工作真正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二是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责任制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党建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是学习先进单位党建工作经验做法,实行规范化管理,明确资料归档的范围和具体人员,确保资料完整、齐全。特别是对缺失的档案资料,按照“应补尽补”原则,明确专人负责,督促有关人员补齐缺失资料,进行检查验收,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切实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到发展改革各项工作始终,不断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自觉性。

(二)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切实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督查。积极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坚持深学细悟,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认真查摆问题,集中抓好问题整改,精心组织实施,边学习边对照边查摆,在检视反思中剖析根源、改进提高。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财务人员业务水平,规范财务报销程序。

(三)完善长效机制,放大整改运用效果。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从完善长效机制入手,扎紧制度的笼子,增强制度刚性约束,自觉按规章制度办事。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提高制度执行力,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德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联系方式:电话0534-2671781;电子邮箱dcfgj@dz.shandong.cn

 

中共德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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