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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城区2019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确定
来源: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9-07-19

日前,德城区2019年度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确定:我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3270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16346元/月,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最低、最高缴费基数同上。此缴费基数自2019年1月起执行。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公布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12号)文件精神,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省全口径平均工资)为65383元,月平均工资为5449元。参保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为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基数,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19年可在上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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