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城区关于做好2021年度农民职称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德城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1-11-09
各涉农乡镇、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印发<德州市农民职称评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德人社字〔2020〕19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我区2021年度中、初级农民职称申报,即农民农艺师、农民助理农艺师的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涉农乡镇、街道办事处积极发动,于2021年11月15日前上报相关材料。
一、申报范围和标准
按照《德州市农民职称评定工作方案》要求的评定范围、对象、申报条件开展评定。
二、上报材料
1、《德州市职业农民职称评审表》4份(A3纸正反面打印)。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取得的学历需要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3、工作总结1份,A4纸打印,加盖镇街公章,并附电子版;
4、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各乡镇工作人员负责提交原件现场核验,核验无误现场退还。
5、申报人获奖情况、主要技术成果、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及复印件1份。
联系人:李晓生
联系电话:2391527
材料报送地址:德城区农业农村局二楼205办公室
附件1:关于印发《德州市农民职称评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德人社字〔2020〕197号).pdf
附件2:德州市职业农民职称评审表(须A3纸正反面打印).doc
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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