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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城区开展诚信单位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示范店评选活动
来源:德城区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0-08-03

  按照市委宣传部、发改委等6部门《关于评选德州市“诚信单位”“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的通知》,我区扎实开展评选活动,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努力弘扬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的良好风尚。“诚信单位”的评选范围包括辖区内诚信事迹突出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企业法人。“诚信示范街区”的评选范围包括辖区内商户相对集聚、具备一定经营体量和产业规模,在诚信做产品、诚信做经营、诚信做服务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形成整体性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的经营服务区域。“诚信经营示范店”的评选范围包括辖区内具有经营资格,讲诚信的商业、服务业个体工商户。

参选单位要求有固定经营场所,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3年以上;重视诚信建设,具有健全的信用管理制度;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特别是申报诚信单位、诚信示范街区的需要提供3分钟以上的诚信事迹宣传片。各项区级申报工作将于8月12日前完成,区委宣传部、发改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将联合组成区级评审委员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区级初审,确定区级名单送至市级参评,预计8月底确定最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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