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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校验公示
来源:区卫健局 发布时间:2026-09-01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对以下医疗机构递交的校验申请进行了审核,现将校验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德城区卫生健康局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科室:德城区卫生健康局中医药业务股

联系电话:0534-2181658

电子邮箱:dcqwjjzyk@163.com

 

附件:医疗机构校验公示.doc

 

 

德城区卫健局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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