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处罚资料管理的告知书
来源:德城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6-04-09

各货运企业、司机:

为规范超限超载治理,现就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保留处罚凭证

已接受处理的超限超载行为(包括非现场超限超载交通执法及公安交警现场处罚),请务必保管好《行政处罚决定书》或盖有公章的机打票据,该资料将作为已履行处罚和信用修复、资质恢复的证明依据。

二、督促接受处理

货运企业须督促有违法行为的司机尽快接受处罚,否则将影响车辆转籍、提档、年审等业务。

三、及时反馈备案

司机处理完毕后,应及时向所属企业反馈。企业须建立违章车辆台账,留存相关处罚资料,作为质量信用评价的首要依据。

四、超限超载违章处理地址

德州市G105 K313+390 德城超限检测站

联系电话:0534-2237098

 

 

德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9日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