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止德城区5家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的通告
来源:德城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11-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险相关规定以及《德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管理要求,我中心对德城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履行情况开展了稽核检查,检查德州建设大药房有限公司一店、德州建设大药房有限公司二店、德州建设大药房有限公司三店、德州建设大药房有限公司七店、德州建设大药房有限公司青龙潭店存在违规行为,违反《德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有关规定。现按协议规定要求德州建设大药房有限公司一店、德州建设大药房有限公司二店、德州建设大药房有限公司七店、德州建设大药房有限公司青龙潭店限期整改1个月(2024年11月14日—2024年12月13日);德州建设大药房有限公司三店限期整改6个月(2024年11月14日-2025年5月13日)。整改期间中止医保服务协议、暂停医保刷卡业务。中止期满后视整改情况决定是否恢复其医保服务协议。
现将相关机构信息公布如下:
德州市德城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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