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相关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的通告
来源:德城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8-20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德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德医保发〔2020〕83号)有关规定和《德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普通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约定内容,德州百姓缘大药房有限公司芦庄店主动提出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申请。经我中心研究,决定自通告之日起解除该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德州百姓缘大药房有限公司芦庄店门诊统筹服务协议同时解除,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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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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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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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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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百姓缘大药房有限公司芦庄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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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新华街道办事处商贸大道396号瑞华新都汇14号楼2单元1层商业D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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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德城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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