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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通告
来源:德城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6-20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德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德医保发〔202083号)有关规定和德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约定内容,德州大正药业有限公司青龙潭分公司主动提出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经我中心研究,决定自通告之日起解除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现予以公布。

序号

机构名称

地址

1

德州大正药业有限公司青龙潭分公司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青龙潭小区8号楼502

 

 

德州市德城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46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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