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通告
来源:德城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6-20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德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德医保发〔2020〕83号)有关规定和《德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约定内容,德州大正药业有限公司青龙潭分公司主动提出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经我中心研究,决定自通告之日起解除该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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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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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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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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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大正药业有限公司青龙潭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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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青龙潭小区8号楼5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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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德城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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