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相关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的通告
来源:德城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2-27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德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德医保发〔2020〕83号)有关规定和德城区医保服务协议约定内容,德州同城大药房有限公司主动提出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申请。经我中心研究,决定自通告之日起解除相关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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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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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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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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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同城大药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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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东方紫苑小区2号商业楼1-2层126号、127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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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城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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