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相关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的通告
来源:德城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10-12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德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德医保发〔2020〕83号)有关规定和德城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约定内容,德州颐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颐寿药店连锁九十七店主动提出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申请。经我中心研究,决定自通告之日起解除德州颐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颐寿药店连锁九十七店医保服务协议,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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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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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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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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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颐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颐寿药店连锁九十七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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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湖滨南大道D-1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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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城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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