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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终止(解除)部分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通知
来源:德城区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3-02-01

各定点医药机构:

经核查,现有部分医药机构(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已注销许可证或自愿解除定点资格,根据《德城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门诊管理服务协议书》、《德城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服务协议书》规定,我中心终止(解除)其定点医疗服务协议。

特此通知。

附件:德城区终止(解除)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名单

 

 

德城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3年1月31日

德城区终止(解除)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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