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德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停用、注销部分特种设备的公告
来源:德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1-27
各相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条的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应当遵守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依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3.10第三款的有关规定:“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的,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经我局核查,决定将下列特种设备(详见附件)予以公告停用或特种设备登记证予以公告注销,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列表中各有关单位如有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到德州市德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问询或说明,逾期将作注销或停用处理。
相关单位如重新使用上述特种设备,必须依法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重新办理启用或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丽,电话:0534-2228819
地址:大学西路1156号德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注销停用公告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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