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定点医药机构:
经核查,现有部分医药机构(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已注销许可证或自愿解除定点资格,根据《德城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门诊管理服务协议书》、《德城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服务协议书》规定,我中心终止(解除)、暂停其定点医疗服务协议。
特此通知。
附件:德城区终止(解除)、暂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名单
德城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1年7月13日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