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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两家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公示
来源:德城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05-25

德州颐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颐寿药店连锁四十一店、德州三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大刘庄连锁店两家药店存在进销存系统管理混乱,票、账、货不相符,存在违规向参保人员刷卡销售超出《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通知》(德医保发〔2019〕32号)文件规定范围商品的问题,违反了《德城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服务协议书》(以下简称《定点服务协议》)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之规定,以上两家药店违规违约,被媒体曝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我中心根据《定点服务协议》第十六条第四款第十项之规定,依法追回其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取消以上两家药店的医保定点资格,解除我中心与以上两家药店的《定点服务协议》。

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引以为戒,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定点服务协议》学习,坚决杜绝违规行为发生,严格履行定点服务协议,依法依规依约使用好医保基金。下一步,我中心将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的协议管理和协议执行情况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约问题予以顶格处理。

公示时间:自2021年5月25日起五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

电话:0534-2789121       

电子邮箱:dcqybj@dz.shandong.cn 

德城区医疗保障事业服务中心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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