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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德城区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来源:德城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5-21

为进一步加强解疑释惑、释法明理和横向沟通的力度,积极引导案件当事人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纠纷,运用教育释法、调解和解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第一届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委员会委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从事法律实务、社会调解员工作的实务工作者,有从事行政争议调解和社会调解工作经验的优先。

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委员会委员按照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办法(试行)》的规定组织开展行政复议案件的调解和解工作,任期为3年,经续聘可以连任。

二、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公道正派,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三)有条件参与行政复议案件的调解和解工作;

(四)具有10年以上社会工作经验;

(五)符合以上条件的律师事务所、高等院校、行政机关和社会团体等单位中的工作者和社会调解员等。

受过党纪处分、行政处分、行业协会处分、有刑事犯罪记录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选聘。

三、工作职责

主要职责是辅助参与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工作。具体包括:

(一)参与具体案件的调解,包括受理前调解与受理后的调解;

(二)提出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和解参考方案;

(三)参与行政案件调解和解听证会、集体讨论会等,以及以书面方式接受函询;

(四)其他复议相关调解和解工作事项。

四、选聘程序

(一)申报

1.报名人员应填写《德城区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委员会委员选聘报名表》,注明擅长领域,并提供学历、履历、职称证书和具有能够证明其符合担任委员资格条件的其他资料、证书等复印件,特别是能体现擅长领域方面专业能力的资料。

2.提交材料包括:

(1)提交《德城区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委员会委员选聘报名表》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各1份,请如实准确填写;

(2)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履历、职称证书和能够证明符合入选条件的其他资料、证书、研究成果等复印件各1份。

应聘材料请提交至:德城区地安街97号德城区司法局二楼行政复议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dcqxzfybgs@dz.shandong.cn。联系人:孙妍,联系电话:2182863。

4.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31日。

五、聘任程序

(一)区司法局根据报名情况,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经验、能力、业务专长等方面内容进行选聘,并结合本单位工作需求,提出推荐人选名单报区政府审定;

(二)区政府审定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三)区政府决定聘任的,颁发聘任书并向社会公告。

特别说明:本次选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名者应为本人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资格。

附件:德城区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委员会委员选聘报名表.docx

 德城区司法局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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