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德州市德城区建筑管理处拟向德城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请债权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采取报刊方式发布的,自发布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织申报债权。
德州市德城区建筑管理处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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