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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7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年审的通告
来源:德城区残联 发布时间:2018-10-18

全区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及中央、省、市属驻德城区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综【2018】3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事项通告如下:

一、年审对象

全区2017年度有在职残疾人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及中央、省、市属驻德单位。

二、年审时间及地点

年审时间:2018年10月22日——11月15日(工作日),自2019年起,每年4月30日前,用人单位按规定如实向德城区残联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年审地点:德城区残联

三、年审需提供的残疾人资料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安排残疾职工情况表、在职残疾职工花名册。

2、用人单位在职残疾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8级《残疾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3、社会保障征办机构出具的用人单位在2017年度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4、残疾职工在职手续或用人单位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

5、2017年度残疾职工工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表及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四、其他事项

1、本通知中涉及的表格可到德城区残联领取或点击文末附件下载打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具体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可到德州市残联网站下载查看,下载网址http://canlian.dezhou.gov.cn/

2、用人单位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须如实填报,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德城区残联咨询电话:2671820

附件:按比例就业年审报表制度表.pdf

特此通告

德州市德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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