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德城区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德城区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2-01-19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众可在德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echeng.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 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根据《条例》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相关要求,德城区水利局2021年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其中包括:执法职责1条、执法依据1条、执法权限1条、执法程序1条、权责清单和检查结果等共计18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职责分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主动公开目录作为开展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重要依据,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要求,定期研究推进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要求,丰富公开内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3次,积极参加全区政务公开培训1次。 

(五)监督保障 

通过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投诉电子邮箱、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将这项工作与水利业务工作、依法行政等紧密结合,作为评价各科室年度工作业绩的一项重要指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

  (一)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力量薄弱。

  (二)信息公开方式较单一。

 改进情况:

  (一)积极调动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性,组织各科室责任心强、业务能力突出的年轻干部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相互交流、探讨,学习经验做法。

  (二)不断加强与报刊、广播等媒体平台的合作,提高公众号更新频率,以通俗易懂、贴近百姓的方式及时更新、公开我局政府信息,让公众更加方便了解我局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1年度,德城区水利局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德城区水利局本年度信息内容审核更加严格。严把政务公开内容和质量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确保了无泄密事件发生。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度德城区水利局没有收到政协提案,收到一件人大代表建议,已按时按要求回复。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德城区水利局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为目标,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为重点,创新公开载体,拓展公开领域,努力建设服务型机关,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德城区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德城区大学西路1156号,邮编:253000,电话:0534-2390246,联系人:孟繁东,电子邮箱dcqslj@dz.shandong.cn)。 

德城区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德城区水利局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