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城区司法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德城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1-01-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德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在德城区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德城区司法局联系。地址:德州市德城区地安街96号,邮编:253000,电话:2188636;邮箱dcqsfj2013@.163.com。

一、概述

2010年,德城区司法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德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规定,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应公开事项进行全面公开,按照统一格式、统一规范、统一编码、统一管理的要求在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按照《条例》规定,制定了主动公开、保密审查及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2010年,德城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充实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同时,坚持问题导向逐步建立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升公开水平。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工作意识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工作,将其作为我局展示司法行政工作形象、提升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局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多次分批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和工作流程,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同时要求各股室部门将其作为一项日常业务工作内容,保障公开工作及时、准确、适度。 

(三)建立健全制度,强化监督管理

局党组多次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析研判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新举措。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多次会议,协商研究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对工作制度和协调机制进行了优化完善,进一步细化了工作程序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的,按照《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究问责。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0年,全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条,阳光政务热线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与企业、群众进行了交流,通过电话、网络反映的89个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0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任何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区司法局没有发生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在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的基础上,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一是建立保密审查协同机制,进一步规范公开流程,比如:我局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程序,制定审批流程图和审批表,有效提高了审批效率。二是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专项检查工作,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全面清理,消除泄密隐患。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党员干部思想上对这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2、内容更新不及时。 

(二)改进措施 

1、加强领导,提高责任意识。通过宣传和集中教育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切实压实各方责任,确保工作的有序开展。 

2、加强内容更新频次。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严格落实《条例》和区政府一系列通知要求,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提高内容更新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