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德城区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备案的通知
来源:德城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02-08

为组织实施好德城区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现开展德城区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备案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服务主体可提交相关材料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

1.实施范围:德城区。

2.支持服务的作物及环节: 项目主要支持玉米、小麦种植。托管服务环节可包括:小麦机械收获、小麦籽粒运输、小麦早春机械作业除草、春季小麦病虫害防治及弱苗转壮、小麦中后期一喷三防(两遍)、小麦秸秆机械灭茬、玉米单粒播种、玉米收获、小麦播后镇压、玉米秸秆粉碎(一遍)、玉米果穗运输、耕整地(深松+旋耕或深翻+旋耕或旋耕两遍)、小麦播种服务,各环节价格参考附件2。

各服务组织和服务对象协商后,从中选择符合当地农户、规模经营户实际需求的服务环节,形成一种或多种服务套餐,签订服务合同。

二、项目参与主体应具备的标准

1.在德城区行政审批局登记注册,在农业农村局登记备案。

2.具有一定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如属于国有农业服务公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或年服务面积超过1000亩的服务组织,年限可适当放宽。

3.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或能调配到相匹配的农业专业机械设备。

4.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5.必须接受区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和服从各项工作的安排,对服务面积弄虚作假、服务质量不达标、农民投诉较多、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服务主体,五年内取消其承担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格。

6.服务主体未被相关部门列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异常状态。

7.机构健全、制度规范、财务账目健全,有专职会计代理记账,在银行开设独立的账户。

8.具有留存托管服务档案、收集各类信息及管理能力。

9.使用并带动40%以上的服务对象注册、使用德城区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的能力。

10.项目实施必须整村推进,服务主体与服务对象签订规范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合同,依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履行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并且此项目有专人负责。

11.同等符合项目申报条件下,优先支持农民合作社、农场(含专业大户),优先支持有农业社会化项目实施经验的服务主体,优先支持安装智能监测设备、作业数据精准采集的主体,优先支持示范级别高的服务主体。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有意向参与的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组织,请于2025年3月24日前到所属镇(街道)经管站报名,并向所在镇(街道)经管站提供下列材料:

1.德城区2025 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备案表(附件1);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

2.申报单位农机具清单;

3.申报单位专业服务设备相关证件,如机动车行驶证、联合收割机行驶证、植保设备合格证等;

4.申报单位人员相关证件,如飞手操作证、农机驾驶证等;

5.申报单位场所照片。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联系人:张洪雨,联系电话:0534-2391572。

附件:1.德城区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备案表.docx

   2.德城区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托管环节指导价格.pdf

                                               德州市德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