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医疗救助申报指南及救助标准
来源:德城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8-26

一、服务事项

医疗救助

二、办理条件

1、救助对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2、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门诊慢性病)治疗。

  三、申请材料

所有救助对象信息已在医保系统进行标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再救助实行“一单制”、“一站式”结算,出院时,可直接在医疗机构医保窗口结算。

四、法律依据

《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若干政策》德医保发〔2022〕16号

  五、办理时限

即时

六、救助标准

对帮扶对象实施分类救助政策:

1、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不设起付线,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住院(含门诊慢特病)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给予70%的救助,年度救助限额3万元。

2、对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攻坚过渡期内可享受医疗救助保障,救助标准为:个人自付的住院(含门诊慢特病)合规医疗费用,设3000元起付线,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超过起付线部分的费用给予50%救助,年度救助限额1万元。

  七、咨询电话

0534-2789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