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认定条件:具有德州市户籍,符合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可以申请特困人员供养待遇。
(1)无劳动能力的认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无劳动能力: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2)无生活来源的认定: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无生活来源。(3)履行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认定:法定义务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无履行义务能力:一是特困人员;二是60周岁及以上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三是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标准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四是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本人收入标准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五是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现行救助标准: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1243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938元。城乡特困照料护理标准为全自理每人每月补助193元、半自理每人每月351元、完全不能自理每人每月680元。
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2671701
办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11月首个工作日至次年1月最后一个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办理地点:各镇街民政办公室
联系方式:
新华街道民政办公室:0534-2263378
新湖街道民政办公室:0534-2272665
广川街道民政办公室:0534-5019009
天衢街道民政办公室:0534-7530664
运河街道民政办公室:0534-8105661
二屯镇民政办公室:0534-2742500
黄河涯镇民政办公室:0534-2712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