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区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来源:德城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3-02-02

为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49号令)等法律法规、规章,根据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总体安排,制定2022年度区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防控。用好监督检查手段,有计划、有组织、有效果的开展省、市级监督检查工作,把严的主基调落实到检查全过程,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提升监管效能,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任务安排

对重大活动承办餐饮单位、旅游景区周边、高速公路服务区等涉餐单位实施重点检查;对177家学校(含幼儿园)食堂开展全覆盖检查,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民政服务机构、医疗机构和单位食堂开展专项检查;对使用进口冷链食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随机检查;对2021年发生过食品安全事件(含疑似食品安全事件)或国家、省级、市级、区级监督抽检不合格的餐饮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规范检查程序。落实检查制度,按照《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规定和检查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并对监督检查情况如实记录。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应当由2名以上(含2名)监督检查人员参加,可以聘请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监督检查。

(二)聚焦问题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可以当场整改的,应要求立即整改,明确整改要求、时限。每次检查完毕,应及时将检查记录和整改报告建档保存。年度检查结束后,撰写年度检查总结报告。

(三)严守工作纪律。检查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廉政纪律和工作要求,不得违反规定泄露监督检查相关情况以及被检查单位的有关信息、商业秘密。严格执行防疫规定,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