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德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来源:德城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5-01-03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备注 |
| 山东润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德城市监质行处字〔2024〕195号 | 质量 | 生产不合格洁厕灵产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没收违法所得115.50元;罚款102.60元。罚没款合计218.10元 | 0.0102 | 2025.1.23 | 2099.12.31 | 2028.1.23 | ||
| 德州奕邦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德城市监质行处字〔2024〕174号 | 质量 | 生产不合格的洁厕净产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没收违法所得25.00元;罚款330.00元。罚没款合计355.00元 | 0.033 | 2024.12.13 | 2099.12.31 | 2027.12.13 | ||
| 德州壹亩仓商贸有限公司 | 德城市监新华处字〔2024〕116号 | 食品 | 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没收违法所得18.03元;罚款10000.00元。罚没款合计10018.03元 | 1 | 2024.10.17 | 2099.12.31 | 2027.10.17 | ||
| 山东万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德城市监质行处字〔2024〕148号 | 质量 | 销售的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没收不合格的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38个;没收违法所得190元;罚款2002元;罚没款合计2192.00元。 | 0.2002 | 2024.11.21 | 2099.12.31 | 2027.11.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