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下半年德城区大学生 就业创业生活补贴的通知
来源:德城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3-02-23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天衢英才计划”推进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试行)》(德城发〔2018〕12号),根据《德城区大学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实施细则(试行)》(德城人才发〔2019〕4号)及德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4月25日会议纪要相关规定,现就做好德城区(包括运河街道)大学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标准

经认定,产业发展急需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及普通院校本科生,区级分别给予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生活补贴,补贴时限为3年。我区乡村振兴区域内(主要包括黄河涯镇、二屯镇辖区)企业单位引进培育的大学生,在以上政策基础上再享受5%额外补助。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本次申报的是2022年7月份至12月份生活补贴。

德城区部分申报对象为自2018年5月30日起,毕业3年内在德城企业全职就业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或毕业5年内在德城自主创办企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重点高校本科生及普通院校本科生。2018年5月30日前在德城就业创业的不享受该补贴。

原运河区(运河街道)申报对象为自2020年8月(运河正式划归之月)起,毕业3年内首次在德城(包括原运河)企业全职就业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或毕业5年内在德城(包括原运河)自主创办企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重点高校本科生及普通院校本科生。2020年8月前在德城就业创业的不享受该补贴。

创业大学生所创办的企业,需在我区依法注册,进行税务登记,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法定代表人为大学生本人且在该企业名下进行就业登记,并有明确创业方案。

在企业全职就业的普通院校本科生,其所就职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德城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经营状况良好,符合德城区产业发展方向的规模以上企业;

(2)入选德州市“双五十强”企业名单。

三、申报流程

1、入库认定。符合条件的大学生需先在“人才德州”网站进行高层次人才入库操作,进行系统认定。

2、申请。新增补贴申请人员填写《德城区大学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附所需材料,由用人单位向区人社局提出申请。

为简化流程,已享受补贴人员由单位填写《德城区大学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已享受补贴人员信息确认表》(一式三份)即可。

四、所需材料

新到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

1、基本材料: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材料:①毕业证复印件 ②学位证复印件 ③学信网学历证明(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 ④报到证

3、工作材料:①劳动合同复印件 ②社保缴费凭证

4、其他材料:普通院校本科生所就职的企业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①企业入选“三航”或“三个100”证明材料 ②企业年度纳税凭证 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企业负责人C类以上人才证明

新自主创办企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

1、基本材料: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材料:①毕业证复印件 ②学位证复印件 ③学信网学历证明(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

3、工作材料:①所创办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社保缴费凭证 ③年度纳税凭证

五、其他事项

1、凡离开企业就业岗位或不再经营所创办企业的,停发生活补贴。对弄虚作假冒领或套取生活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触犯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大学生生活补贴每半年申报、发放一次。

3、本次申报自2023年2月24日开始,至2023年3月24日截止。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534-2671867。

附件1:德城区大学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申请表.docx

附件2:德城区大学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已享受补贴人员信息确认表.xls

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