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法律法规,按照区委工作部署,区审计局立足经济监督定位,对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工作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重大政策落实、重大项目建设、重要民生保障,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对区级预算单位及所属单位开展全覆盖数据分析,重点对20个单位进行了现场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全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围绕中心工作,扎实推动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首善之区建设,2024年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区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区级财政管理及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两重”建设、“两新”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资金拨付程序不规范。2个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资金3650万元未直接拨付到项目施工单位。二是资金未设置单独账户管理。截至2025年3月底,87568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与其他资金混存。三是部分项目未按计划开工建设。3个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项目截至审计期尚未开工。
(二)财政资源统筹和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情况
1.预算统筹管理方面。一是2023年彩票公益金结转资金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30%部分即30.90万元,未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二是未将闲置不用的402.30万元预算周转金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收入预算管理方面。一是9个单位2024年其他收入未编报预算。二是1个单位未及时征收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1.11万元。三是2个单位其他收入等存量资金181.70万元未上缴国库。
3.支出预算管理方面。一是34个单位编制的项目支出预算未细化到具体经济科目。二是未结合资金使用绩效及结余情况安排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资金。三是4个单位7个年初预算项目执行率低,4个单位的4个项目追加预算执行率低。四是未及时拨付省级工业转型发展资金99.55万元。
(三)建立健全财政制度情况
预算定额标准不明确。一是部门单位独立办公楼运转经费缺少通用标准。二是公车运行维护费未按照车况、车型等制定支出定额标准。
(四)政府采购管理情况
1.应实行未实行政府采购。在52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单位中抽查发现有20个单位应实行未实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510.30万元。
2.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一是10个单位涉及10个预算项目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二是预算单位编制公务用车类预算时,未按集中采购目录细化采购品目。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不实不细。7个单位预算编制不细化、不准确,涉及金额249.19万元;5个单位决算编制不准确、不完整,涉及金额1095.22万元。
(二)预算约束力不强。3个单位违规扩大支出范围或无预算超预算支出3.32万元;11个单位使用特定预算指标支付其他用途费用69.78万元。
(三)预算执行不严格。1个单位车辆未定点加油,涉及金额0.11万元;1个单位车辆未定点维修,涉及金额0.32万元;3个单位未定点公务接待,涉及金额0.36万元。
(四)资金管理不到位。3个单位的存量资金190.65万元未及时上缴;1个单位专项补贴资金发放监管不到位;1个单位违规使用医疗救助资金0.35万元;1个单位医保基金监管不到位,多报销医保基金0.30万元;1个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费用。
(五)绩效管理不规范。1个单位项目支出绩效指标评分无依据;3个单位10个项目绩效自评金额与实际支出不符;1个单位3个项目未进行绩效自评。
三、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建设管理不合规。2个项目开工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且开工日期早于合同签订日期;1个单位对未按期完工项目缺少监督检查。
(二)施工资料编制不规范。1个项目结算资料不完备,且部分施工资料填写和记录不完整;1个项目施工单位应编未编专项施工方案,且未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三)结算管理不规范。2个项目多计工程价款10.48万元,2个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结算。
(四)合同管理不规范。1个项目超比例预留工程质保金;1个项目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不符合相关规定。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
1.资产核算不规范。5个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账面资产与资产信息系统金额不符;3个单位已完工投入使用资产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核算。
2.资产出租及交接管理不规范。1个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国有资产交接手续;1个单位违规出租国有资产。
3.资产配置使用不够集约高效。7个单位新增配置资产未优先从公物仓调拨;1个单位3项资产闲置两年以上,涉及资产原值6.52万元;1个单位未及时更新资产查询信息系统使用人信息。
4.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1个单位针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告发现的资产账实不符、权属关系不清、闲置等问题督促整改不到位。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1.贯彻执行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到位。一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不健全。1个单位未建立和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体系、重大事故隐患督办制度、安全生产2024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二是河湖长制信息平台应用不充分。1个单位未将12个河湖长制公示牌录入德城区河湖长制信息平台。
2.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不到位。一是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落实不到位。1个单位未建立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相关制度,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平台管理不规范;二是征税协作机制不完善。1个单位未按协作机制约定要求在水资源税计税依据方面与税务部门深度合作。
五、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执行管控。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做好预算执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做到“无预算不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合理压减一般性支出。优化资源配置,有效用好增量,盘活存量。
(二)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规范招投标程序,完善建设项目合同监管。进一步压实项目建设单位责任,增强责任意识,加大项目现场管理监督检查力度,提升建设项目管理水平。
(三)提升国有资产效能。摸清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底数,优化资产配置,严格执行出租出借处置程序,严格落实资产清查问题整改。强化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和利用,提高资源节约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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