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法律法规,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区审计局对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工作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区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经济工作的总体安排,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从审计情况看,全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财税改革,扎实推动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首善之区建设,2022年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区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区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对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预算编制不规范。2022年度预算草案不完整,未对提前安排支出的事项作出说明。
(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下达不及时。2022年18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447.40万元,收到后30日内未下达到位。
(三)项目预算执行率不高。12个单位编报特定目标类项目29个,执行率均低于50%。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不及时。1个单位未按规定节点及时预收2家企业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4个单位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预决算编制不科学。一是1个单位会议费预算编制不科学,与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偏差较大。二是2个单位决算草案编制不准确,决算数与实际不符。三是1个单位决算草案与预算编制口径不一致,将项目支出146万元列入基本支出。
(二)预算执行不严格。一是1个单位预算约束力不强,存在超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问题。二是3个单位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转存资金。三是1个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比率取费,多付工程款0.42万元;1个单位未按合同约定进度支付款项10万元。四是2个单位公车运行等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存在未定点维修、租车等问题。五是3个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存在收支核算不准确、会计科目使用不当等问题。
(三)非税收入征缴不规范。一是1个单位使用过渡户收缴房租收入10万元,且未及时上缴财政。二是1个单位未按“每三年增长5%”的协议收取租金,少征收房租收入0.50万元。三是3个单位未按规定公示非税收入征收依据和事项。
(四)政府采购管理不到位。3个单位自行采购台式机、咨询服务等应在网上商城采购的项目,涉及金额45.42万元。
(五)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高。一是2个单位存量资金79.28万元未及时统筹盘活。二是2个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存在绩效自评填报不准确、绩效目标填报要素不完整等问题。
三、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审计情况
(一)政府专项债券审计情况
1.多计工程造价。2个项目多计工程造价75.14万元。
2.资产权属不明确。1个项目工程建成后,产权关系不明确。
3.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收益测算不科学。抽查3个项目,2022年测算收益与实际收入差距较大。
(二)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职业培训补贴拨付不到位。2020至2021年,职业培训补贴1108.95万元未拨付到位。
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专题审计情况
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不到位。1个单位未明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管理职责和程序,抽查2020年至2022年实施的4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21个,已完工三个月以上项目16个,截至审计日,均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继续关注行政事业、企业等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资产审计情况
1.固定资产账实不符。一是1个单位原有一处房屋已交付至其他单位统一管理,因无法变更权属,存在账实不符。二是2个单位部分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涉及金额920.13万元。三是1个单位资产盘亏9.13万元。
2.超标准配置固定资产。2个单位超过固定资产单价标准配置文件柜等资产。
3.资产划转不到位。1个单位机构改革后车辆所有权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4.国有资产信息系统管理不到位。13个单位国有资产信息系统填报的45项资产使用状态与实际不符,审计期间已整改;1个单位国有资产信息系统数据填报不准确。
(二)企业国有资产及监管体制审计情况
1.预收房租未确认收入。2021年1家企业预收2022年房租20万元,计入应付账款,未结转收入,审计期间已整改。
2.行权能力有待加强。2家企业对副职负责人年度薪酬兑现情况,未按授权放权要求向区国资局报告。
3.未建立健全阳光采购管控机制。1家企业现有采购制度仅涉及办公用品采购,未涉及招标管理、合同管理等制度;1家企业未成立阳光采购工作小组,未建立阳光采购相关制度。
六、加强和改进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
对审计查出的各类问题,区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一步将继续加大督促整改力度,持续跟进审计整改情况。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高效推进重大政策落实。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市、区重大政策措施,及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和方案,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推动各类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落地。抓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坚决纠正损失浪费财政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二)扎实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进一步盘活各类沉淀资金、闲置资产,集中力量办大事。加强对国有企业的收益收缴管理,合理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好用好专项债券资金,着力防范债务风险。继续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腾出更多财政资源。
(三)稳步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加强对部门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夯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提高资产配置效率。厘清行政事业性资产产权,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风险。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确保系统数据真实准确。
(四)持续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要求,充分发挥人审联动监督机制作用,夯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压实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解决措施,防止屡审屡犯,提升审计监督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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