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要求,区审计局重点实施区财政局具体组织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审计、区总工会等13个单位全面审计、区妇幼保健院新院建设项目审计以及专项债券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审计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和关于审计工作重要论述,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加大对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政策落实落地、经济社会运行中各类风险隐患、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力度,深入反映体制机制问题,为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德城做出积极贡献。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区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全区三保支出405174万元,其中保工资112131万元、保运转5742万元、保基本民生287301万元。
一、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围绕四本预算完整真实性、一般性支出压减、盘活存量资金资产、预算绩效管理等事项,对区财政局具体组织区级预算执行审计等情况进行了重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未编制采购预算。2021年度17个项目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二)部分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12个单位2020年结转资金未编制2021年度预算,涉及金额2706.77万元。
(三)专项转移支付下达不及时。2021年度16项专项转移支付在收到30日内未下达到位,涉及金额545.41万元。
(四)追加预算执行率不高。2021年度14个单位24个项目追加预算7387.70万元,预算执行率44.49%。其中5个单位的6个项目执行率为0%,涉及资金1232.59万元。
(五)绩效管理工作不到位。截至2022年3月15日,2021年完成实施的560个项目尚未开展绩效自评,缺乏时效性。
(六)预算压减不到位。2021年度34个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压减不到位,28个单位公务接待费压减不到位,2个单位培训费压减不到位,1个单位会议费压减不到位。
(七)“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2021年度5个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支出2.24万元。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等审计情况
2021年下半年以来,对区总工会、区残联等13个单位进行了全面审计,重点关注部门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部门决算编制等事项,同时对147个一级、二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相关电子数据比对分析,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算编制不科学。一是3个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预算编制不科学。二是1个单位实际无公车,2020年度、2021年度均编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于弥补其他公用经费。
(二)部门预算执行不到位。一是1个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结余较大。二是1个单位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1.49万元。三是2个单位超标准超范围报销费用0.20万元,该问题已整改。
(三)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一是6个单位未制定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二是2个单位2个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合理可行。三是5个单位5个项目未编报绩效目标或目标未经主管部门审核和财政部门审定。四是1个单位未对上级专项资金进行预算绩效管理。五是3个单位4个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管理资料不完整、论证不充分。六是1个单位1个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不准确。七是1个单位1项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低,涉及金额23.26万元,该问题已整改。
(四)部门决算编制不真实。1个单位2021年度决算报表编制数总支出与实际支出一致,其他支出均不一致;2个单位2021年决算草案编制时,将项目经费计入日常公用经费,未如实反映;1个单位2021年度公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与实际账面支出不符。
三、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区本级财政及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重点审计了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区级资产年报编制不准确。一是区级资产年报数据与各部门财务数据不一致,截至2021年底,全区公共基础设施资产年报7192.10万元,各部门财务数据7504.72万元,差异312.62万元。二是区级资产年报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截至2021年底,6项负有管理维护职责的水利基础设施、防汛抗旱物资(发电机组、潜污泵等)未在资产年报中显示。该问题已整改。
(二)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3个单位固定资产未及时登记入账,该问题已整改。二是2个单位已竣工投入使用资产未登记入账,涉及金额103909.51万元,该问题已整改510.14万元。
(三)资产处置收入未上缴财政。1个单位资产处置收入未上缴财政,涉及金额10万元。该问题已整改。
四、民生保障及安全发展审计情况
结合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等项目,重点审计了2019年高标准农田、妇幼保健院新院建设等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取消投标保证金政策落实不到位。3个项目23项工程(标段)招标均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未在招标文件中注明或告知诚信记录良好的投标人取消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说明。
(二)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落实不到位。一是1个单位未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二是1个项目11项工程未设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且未纳入监管平台,该问题已整改。
(三)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一是2个项目进度缓慢。二是1个项目变更金额超出暂列金未经审批、重大变更未经规划管理部门审批。三是1个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四是1个项目2项工程招标内容分割不明确,导致施工过程出现交叉和分歧,影响施工进度。五是1个项目1项工程竣工结算不及时。六是1个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收取中标人履约保证金,涉及金额62.53万元。
(四)项目运营管护不到位。截至2022年5月,2个单位2个项目相关设施已移至各村集体使用管护,尚未登记造册。
五、审计建议
对审计查出的各类问题,我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整改函及审计决定,下一步将继续加大督促整改力度,持续跟进审计整改情况。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提高财政管理和资金使用绩效。切实履行预算编制程序,细化年初预算编制,加大对部门预算编制的审核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大一般性支出压减力度,清理盘活存量资金,统筹用于重点项目支出。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健全绩效结果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确保把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扎实做好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及时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数据基础、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内控管理制度,不断强化预算控制和优化资产配置。
(三)确保审计问题整改到位。进一步压实审计问题整改主体责任,明确整改措施,实行对账销号,促进在政策落实、业务开展、财务收支等方面不断规范化、标准化,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工作不系统、衔接不顺畅等问题,为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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