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德城区科学技术局行政执法程序
来源:德城区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3-12-20

1、接受申诉。申诉人应当提供书面材料,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提出投诉或异议的单位、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

2、受理。科技局在接到材料后,应当对申诉内容进行审查,如果事项内容属于本单位查处情况,并提供充分证据的,应该填写立案审批表报局领导审批后立案,在15日内予以受理。

3、调查。协调有关当事人和单位对申诉材料进行调查、取证,调查、询问、检查应当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进行,形成调查、核实的情况报告,提出查处意见。

4、审核。科技局对调查核实情况报告和处罚决定书进行审核。

5、处罚决定。将调查核实情况报告和处罚决定书报主要负责人签发,并将处罚决定书送达有关当事人和单位。

6、实施处罚。没收所收取的费用、罚款、撤销登记。作出的处罚决定送达后,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又不申请复议、不起诉的,区科技局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7、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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