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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区审计局自2017年11月至2018年6月,组织开展了德城区财政局具体组织预算执行情况、原德州市地方税务局德城分局税收征管情况及区编办、区人社局、区扶贫办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并对保障性安居工程、水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放管服”改革进行专项审计。审计中,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有关意见和要求,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新预算法,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努力在促进政策落实、维护经济安全、推动深化改革、推进民主法治和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从审计情况看,2017年度区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一是财政改革方面。注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改进预算绩效管理方式,稳步推进镇街财政体制改革,明确区与镇街收入范围和事权划分,建立收支激励机制,完成清理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工作,推进国库管理改革。二是财政收支方面。经济保持平稳运行,地方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民生支出得到保障。三是财政管理方面。开展财政工资统一代发工作,进一步简化财政资金拨付流程,缩短流转时间,助推财政资金效益发挥。但审计也发现,在预算执行、财政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一、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区级预算执行方面
围绕预算管理与控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预决算信息公开等内容,对区财政局进行了重点审计,2017年区级一般预算收入192368万元、支出1915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7874万元、支出8430万元。从审计情况看,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所提高。存在的主要问题:
1.国有企业数量报出口径不一致。区财政局在2017年1月向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我区共有国有企业4家,审计期间区财政局提供国有企业名单13家,报出口径不一致。
2.预算执行方面。存在违规动支预备费、非税收入132.18万元未及时入库、部分支出未纳入预算及部门决算公开不实的问题。
3.财政改革方面。存在镇街及部门公务卡推行不到位和部分财政专户应清理未清理的问题。
4.财政管理方面。存在未制定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方案及化解计划、财政供养人员数据信息未及时核对更新、政府采购工作不规范、公务接待管理等相关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5.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发现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及存在账外资产的问题。
6.非税收入管理方面。存在水资源费管理不到位、8个单位票款分离执行不到位、镇街与区财政局对镇街非税收入缴库环节的监督不衔接的问题。
7.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专项资金未分配、农业保险费补贴资金支付手续不完整、农业保险工作经费管理不规范、违规发放创业补贴和财政指标管理系统数据录入不规范的问题。
8.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已移送有关部门。
(二)税收征收管理方面
对原德州市地方税务局德城分局2017年度税收征收管理和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就税收征管情况延伸了10户纳税企业,审计结果表明,区地税局在征收工作中切实做到“抓重点税源、抓存量税源、抓增量税源”,强化征管措施,税收收入进一步提高,存在的主要问题:
1.应退未退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应退未退1家高新技术企业2016年二季度所得税16.49万元。
2.少征缴税费。截至2018年3月未将4户企业“营改增”前欠征营业税458.62万元征收入库;区地税违规少征土地使用税、契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1818.01万元;延伸审计查出少缴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等税费102.52万元。(审计期间已追征入库928.80万元)
3.1987户企业未纳入税源监控。截至2017年末,1987户有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未办理涉税事项,存在税源流失风险。
4.土地增值税应清算未清算。截至2017年6月,尚城国际小区项目已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要求。实际截至审计时,该项目未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5.稽查工作效率不高。稽查局2017年仅结案2卷,查补税款71.18万元。稽查案件少,效率低,稽查职能未充分发挥。
6.工会经费和残疾人保障金代收不规范。存在企业未缴纳工会经费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部分企业缴纳比例不足的问题。
(三)区直部门预算执行方面
对区财政局等4个部门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关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决算草案编制、预算绩效管理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预决算编制和预算收支管理方面。存在部门办公费中核算公务接待费和会议费中核算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及办公费等超预算执行的问题。
2.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绩效目标编制不规范、绩效管理不到位和项目未按照方案要求完工的问题。
3.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方面。存在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二、三大攻坚战及重点改革事项审计情况
(一)扶贫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区扶贫办扶贫工作运行、扶贫政策措施落实等情况,存在制定脱离客观实际的政策措施、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慈善资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审计期间,针对部分问题相关单位已根据审计建议进行整改。
(二)水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重点关注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山东省《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等政策部署落实情况,审计抽查水污染防治资金4137.91万元,水污染防治项目4个,审计结果表明,德城区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同时审计发现防治目标责任未按时完成、黑臭水体整治进展缓慢等问题,未达到相关要求。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单位已进行积极整改,加快整治进度。
(三)“放管服”改革等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区财政局等部门,并对30户企业的营商环境进行了延伸调查。审计结果表明,我区在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同时也存在未制定承接“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办法和违规向办理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企业增设前提条件等问题。
(四)行业重点改革事项审计情况
重点对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行政审批改革事项改革、“僵尸”事业单位清理等事项进行审计,并就重要事项延伸审计了区劳动就业办公室等单位。审计发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推进缓慢、绩效工资激励政策落实不到位、未足额发放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未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业务、违规与不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协议、定点培训机构资金管理不规范、1个“僵尸”事业单位未清理撤销收回事业编制、1个已撤销事业单位未按规定办理注销及资产清算手续、3个已合并事业单位未按规定及时注销、实名制信息未按规定公开、8个已纳入登记管理的事业单位信息未及时更新、30个单位因历史原因造成工勤和事业编制人员超编等问题。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
重点对全区安居工程政策落实、管理绩效和遵守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了审计,对6个安居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并对54户农村危房改造家庭做了入户调查。审计结果表明,我区积极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安居工程,在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审计也发现违规向安居工程项目收取应减免税1.13万元、1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而违规占地建设、1个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依法应招标未招标、1个项目公开招投标未按规定收取履约保证金37.60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缓慢、1个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且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政府投资成立的国有企业银行多个账户闲置的问题。
四、审计建议
(一)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增强预算编制的预见性,减少和避免常规性、可预见项目支出的少编或漏编,严格执行区人大批准的预算,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执行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按照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管理财政资金。
(二)完善制度建设,加强财政监督。健全专项资金分配及使用相关制度,保障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强化对采购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化;制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台账,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对照上级规定完善公务接待制度,规范公务行为,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
(三)规范税收行为,提高征管质量。严格按法律法规组织收入,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完善税源监控机制,加强与国土、工商、房管、环保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定期比对纳税申报信息,确保税款应收尽收;增强稽查力度,及时分析纳税企业状况,制定稽查计划实施重点稽查,督促查补税款及时入库。
(四)加强扶贫力度,打好攻坚战。健全完善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和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促使扶贫资金管理与项目实施步入更加规范的轨道;认真落实责任追究;扶贫办应加强对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扶贫资金监管主体和监管责任。
本报告所反映的问题及有关整改情况将以适当方式公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审计工作,给予了有力指导和支持。我们将按照区委决策部署,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努力建设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助力德城建设“富美新强”典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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