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德城区统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来源:德城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4-06-26

 

 

 

序号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抽查内容

抽查方式

抽查比例和频次

抽查依据

1

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检查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等调查对象

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

实地检查和书面检查

每年至少一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三十九条

2

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检查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等调查对象

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设置和管理。

实地检查和书面检查

每年至少一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

3

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并执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检查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等调查对象

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

实地检查和书面检查

每年至少一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4

调查对象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检查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等调查对象

统计机构(岗位)设置、人员编制配备和经费保障以及统计设备基础工作建设。

实地检查和书面检查

每年至少一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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